酒後駕車行為產生極大危害,近年來臺灣社會早已無法容忍。今(102)年在各界呼籲及推動下,立法院迅速完成修法,自102年6月13日起「酒駕取締標準值降低」及「加重酒駕罰則」已正式實施。雖然這半年來全國酒駕肇事死亡人數驟降,顯示防制酒駕的工作似乎有了初步成效,然而這樣就可以有效遏止民民眾酒駕情形嗎?事實上,世界不同民族都有「酒文化」,也有不同的「飲酒文化」。我們在嚴刑峻法的同時,全民共同努力來重建臺灣新的飲酒文化,正是時候。
為了防制酒後駕車造成社會危害,世界各國多積極面對此議題,其中最著名並具成效者當屬日本,因為該國道路交通法明訂對於「提供酒類致人飲酒後駕車者」及「酒駕共乘者」的刑事罰,故而創造了日本新飲酒文化。臺灣是否學習這套作法,也正熱烈討論當中。但是從很多國外的經驗顯示,加重罰則及強化執法就像特效藥,雖馬上見效,長期的效果有待觀察。若沒有搭配的的社會運動,
改變全民觀念並造成風潮,實難以扭轉臺灣的飲酒文化。目前似乎正是推動全民一起「拒絕酒駕運動」的好時機,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項開始做起:
如果全體民眾都能有「酒後不駕車」的共同認知且能成為社會主流價值,才能以全民的力量共同約制酒駕行為;也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,酒駕肇事致人傷亡的悲劇才能更加減少,民眾也才能擁有更安全的交通環境。
資料來源:交通安全入口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