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2 年 4 月 17 日府人訓字第 1120071541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已刊載於「內政部全球資訊網/主題服務/政府資訊公開/性別平等專區/CEDAW 教材」1 案(網址: https://www.moi.gov.tw/cl.aspx?n=117 ),請參考運用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