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2 年 5 月 3 日府人訓字第 1120084050 號函辦理。
二、另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/資訊與服務/人權業務/平等法立法專區已上傳會議實錄電子書等相關資料(網頁: 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782C8A23056E9014 ),歡迎自行下載參閱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