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3 年 1 月 29 日府人訓字第 1130021885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 Q&A 及圖卡版資料業同步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(路徑:政策與業務-培訓考用處-差勤獎懲)(網址: https://www.dgpa.gov.tw/information?uid=107&pid=11776 ),請多加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