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人事室 洪明智 - 學校公告 | 2025-04-07 | 點閱數: 84

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4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140063323 號函辦理;併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原書函。
二、近期媒體報導臺北市某高級中學教師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採訪,引發社會各界對教育中立之關注。為維護教育專業與中立原則,請各縣市政府加強督導所屬學校及教師,確實依《教育基本法》規定辦理。
三、教師應本於教育專業,依法享有教學及言論自由,惟亦應遵循《教育基本法》第 1 條、第 2 條所定,培養學生成為具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,落實教育中立,不應因個人立場或言行影響教學場域中立性及社會觀感。

:::

會員登錄

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(英文網站)

健康氣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