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4 月 18 日府人訓字第 1140076355 號、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4 月 17 日院臺正字第 1145007719 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行政院 113 年 7 月修正之「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( 2023 年至 2026 年)」,公務人員、司法人員、軍事人員、警察、情報人員等特定專業人員,為轉型正義教育推動的重點對象,應透過適切的教育訓練,深化政府機關同仁對此議題的瞭解,反省銘記曾發生之國家暴力與不義歷史,以時刻秉持人權意識,實踐自由民主價值,避免不法再度發生。
三、為強化文武職公務員對於轉型正義之瞭解,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與東吳大學傅正民主研究中心合辦「轉型正義教育工作坊」,已轉製為數位課程 4 門,相關內容可作為辦理相關教育訓練、規劃設計課程、研發教材教案之參考,並於「e 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」上架,提供「轉型正義」類別之認證時數,鼓勵各機關公務同仁踴躍運用。
四、旨揭課程請至「e 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/主打課程/公務人員 10 小時課程專區/轉型正義專區」瀏覽選修,主題包含:
(一)轉譯再現—以成大白色恐怖地圖及其他教案為例。
(二)空間對話—從鐵道博物館及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談起。
(三)多元媒材—如何從文學、音樂談轉型正義。
(四)機關協力—從相關經歷分享機關推動轉型正義教育之多元性與可能性。
五、課程影片業同步公告於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網站/培訓、宣導與研究/培訓課程項下(網址: https://www.ey.gov.tw/tjb/6B038347B46DDACF ),併同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