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原甄選類別國小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(代理實缺、級任教師)改為國小普通班一般代理教師(編餘缺增置普通班調用花蓮縣政府教育處),缺額數、聘期、報名、甄選時間及地點不變,該職缺甄試方式僅有資料審查、口試各佔總分 50%。
二、餘詳如甄選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