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10 月 14 日府人訓字第 1140202911B 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送考試院、行政院前開 114 年 10 月 9 日令影本、請假規則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,並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( http ://http://www.mocs.gov.tw /人事法規/法規動態/法規司項下),請自行下載參考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