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3 月 5 日府人訓字第 1150037123 號函辦理;併附公文及其附件。
二、如需修正發布條文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 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 )下載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