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 111 年 6 月 20 日府人訓字第 1110120392 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 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 )下載。
三、檢附公文、附件影本各 1 份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