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112年10月17日花蓮市教育會字第112000000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檢附以下相關資料各一份:
(一)申請書正本
(二)會員子女學生證影本
(三)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(戶口名簿亦可)影本
(四)鄉鎮市(區)教育會至今年九月底滿三年以上年資證明
(五)會員所屬縣市教育會年資證明
(六)前一學期在校成績證明
四、請台灣省教育會會員,逕向花蓮縣花蓮市教育會提出申請,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26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
114年明恥國小場地租借辦法